近日,庆云县的赵某因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与一辆轿车相撞,事故致赵某头部受伤被紧急送往该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本不富裕的家庭面对高额治疗费用犯难时,庆云交警送来了“救助金”。
办案期间,该大队救助站民警得知赵某的实际情况后,立即联系其家属,并帮助完善救助基金所需的各项材料,最终成功将4.8万余元的救助金转入医院,使赵某得到了及时救治。( 徐立娜)
荷处避暑逐清凉
“济南好人”
一路生花
“塔莎奶奶” 在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