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单位申报、审查、专家评审和综合评议,拟确定37家申报单位为山东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其中,齐河县永锋实验学校入选。
公示期为12月20日至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阮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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