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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云检察:双“令”齐发!“未”爱筑牢家庭保护“防火墙”

2022-03-01 17:00:10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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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庆云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胡某某、王某等人聚众斗殴罪一案时,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了《督促监护令》、《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为预防涉案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筑牢家庭保护“防火墙”。

记者在庆云县检察院了解到,2020年5月11日,胡某某、王某(均系未成年人)与王某某(未成年)约架,后到达现场发生冲突,造成王某某轻微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涉嫌聚众斗殴罪。

庆云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王某的监护人均存在家庭监护不力的问题。胡某某父母离异,单亲母亲对于正值青春期的胡某某未能及时引导,以至于其走上犯罪道路;王某的父母忙于工作无暇管教,未能及时发现其偏差。

为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检察官在办案中一并推进家庭教育与亲子教育,分析两名未成年人犯罪与监护问题的关联性,通过不公开听证会、训诫会等形式与家长们深入沟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向监护人提出加强亲子沟通、培养家庭法治教育氛围等具体要求。

检察官宣读《督促监护令》、《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后,对两位家长进行了释法说理,并在将两令送达的同时将《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到底。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不合格”家长落实家庭监护教育责任情况,确保家庭教育指导令落到实处、取得成效。”该院副检察长高丽艳说,同时,该院还将结合具体案件和不同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开展专业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家长“依法带娃”,尽全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和谐温馨的家庭环境,织密未成年人保护家庭防护网。(于慧)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刘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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