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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检察:“镜头下办案”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2022-03-04 09:38:37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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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日起《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实施。该规定规范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活动,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

近日,按照“同录”规定,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进行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

随着指示灯亮起,同步录音录像正式开始。检察官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和认罪认罚法律规定,向其详细讲明认罪认罚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后果,就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处理意见、量刑建议、适用程序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就上述内容听取犯罪嫌疑人和值班律师意见。犯罪嫌疑人在值班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具结书,检察官宣布本次认罪认罚结束。随后,技术人员将听取意见过程的录音录像刻录成光盘,案件办结后光盘随案归档,统一存储和保管。

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到位,犯罪嫌疑人认为检察机关罪名及事实认定准确,量刑建议适当,法律程序规范,权利保障到位,其信服检察机关处理意见,其表示真心悔罪,认罪认罚,从今以后一定遵纪守法。

“站在辩护人的角度,同步录音录像能够进一步加强辩护人的责任心,同时也彰显了检察官和律师在量刑协商过程中的公开公正和透明,进一步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宋晓光说。

自适用认罪认罚制度以来,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始终依法履行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等各项法定职责,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依法提出量刑建议,切实开展量刑协商工作,保证量刑建议依法体现从宽、适当。2021年,德城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适用率94.73%,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率95.7%,采纳率98.87%。

“让检察权在‘镜头下运行’,不断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主动规范检察履职。下一步,我们将全面推进《意见》落地实施,并将其列为‘质量建设年’、‘基层建设深化年’活动中一项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李娜说。(赵建文)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刘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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