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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检察:检察助力家庭教育指导,促进父母“依法”带娃

2022-03-11 15:23:03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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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陵市人民检察院向3名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在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和家庭教育评估后,该院发出的首批《家庭教育指导令》。

据了解,《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监护人作为义务履行人,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关注被监护人的生理、心理的状况,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引导被监护人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收到《家庭教育指导令》后,我深知,孩子犯错,作为家长也有很大的责任,对孩子的关心不够,监管不到位,才导致了孩子误入歧途,今后我们会多和孩子沟通,关注孩子的内心需求,改进教育方法,非常感谢你们的建议。”家长深有感触道。

“在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多数涉案人背后都是特殊家庭,家庭教育的缺位,是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之一。怎样避免‘生而不养’或‘养而不教’,是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该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周倩表示。

为做好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努力实现“1+5>6”的保护效果,乐陵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妇女联合会、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同签署《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细则》,落实落细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为实现社会共治、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打下了坚实基础。

“很多问题少年的背后,往往有一个问题家庭”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杨克勤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家庭由于父母离异、外出务工等原因,父母疏于履行监护职责,甚至虐待儿童,造成未成人身心伤害。杨克勤认为,虽然基本生活有所保障,但儿童的人身安全、心理状况、情感需求等方面的监护很难落实、容易催生失管、涉罪未成年人。

为促进家庭教育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从根源上有效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或遭受侵害的发生,该院干警还到市实验小学附近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通过释法说理和发放宣传页等的方式,向家长们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呼吁大家要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重要作用,科学教育,以身作则,履行好监护责任,与检校形成合力,努力做到家庭监护不缺失、真情关爱不缺席。(刘兵)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刘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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