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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德城:检察官能动履职 三年矛盾一朝平息

2022-08-09 17:24:57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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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办理一起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时,经审查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并坚持能动履职,主动通过调查核实、释法说理、沟通协调等方式,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化解了一场为期3年多的房屋买卖矛盾纠纷。

案情回顾

2019年6月,李某与胡某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购房款分三笔交付,第一笔交付25万元,第二笔在2019年10月1日办理完不动产证后交付,第三笔在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交付。由于该二手房属于福利房,不动产证需单位集体办理,导致办理不动产证时间推迟,胡某便没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第二笔购房款。李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胡某诉至法院,法院经诉前调解无果,依法作出判决经公告送达胡某。

检察官审查认为,该案在送达程序中存在瑕疵,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制发了检察建议。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已经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但通过沟通双方当事人均有和解的意愿,为彻底化解双方矛盾,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检察官秉持能动履职、止于至善的司法理念,多次与双方沟通调和矛盾,引导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了和解。

最终在检察官主持下,当事人双方在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签订和解协议,胡某现场转账交付第二笔房款,李某现场提交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书。至此,困扰双方三年多的房屋买卖纠纷终于得到化解,双方均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对检察院细致入微的服务,检察官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赞扬。

下一步,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将立足践行“四能”德州检察精神,始终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刘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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