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就业难?
人格被侮辱?
被家庭暴力?
不要怕!
检察公益诉讼
来为女性撑腰!
值此“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之际
检察官倾情演绎
教您如何保障女性权益!
分手了还被纠缠?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剧情概述:小花与男友分手后,男友一直不断纠缠,死缠烂打,时常尾随小花,对其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小花该怎么办?
检察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9条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怀孕后被公司辞退?向就业歧视说不!
剧情概述:小花工作一年后怀孕,被老板辞退。老板拿出当初签署的劳动合同,上面赫然写着:入职三年内禁止怀孕!小花怎么办?
检察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录(聘)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应当具备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并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内容。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保护合法婚姻,反对家庭暴力!
剧情概述:小花怀着对爱情美好的愿景步入婚姻殿堂,迎来的却是丈夫的暴力相向,最终伤痕累累。小花该怎么办?
检察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都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如遇家暴,广大妇女可采取以下措施: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及时就医或鉴定伤情;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可向当地妇联申请临时庇护、法律援助等服务。
致最美的你
依法保障妇女权益是法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我国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屏障更加坚实。广大女性要勇于向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说“不”!
来源:德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