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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检察:司法救助进家门 为困难群众送去“及时雨”

2023-03-13 17:14:27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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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检察官,谢谢你们在我最困难的时候雪中送炭,让我的生活有了新希望......”近日,宁津县检察院干警赶到一起交通肇事案受害人熊某家中,为其发放1.5万元司法救助金,把检察温暖送到了群众心坎上。

案件回顾

2018年12月,被救助人熊某发生交通事故,颅内多处受损,丧失劳动能力,案件经法院判决生效后,因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熊某夫妻以打工为生,无稳定收入来源,养育三个子女,因熊某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生活十分困难。

该院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因案致贫的熊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经审查,及时启动救助程序,为熊某申请司法救助资金,并以司法救助进家门的方式送到熊某手中,帮助其缓解家庭经济困难。

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据悉,该院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基础上,从群众角度出发,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用心架起司法救助“暖心桥”,倾情书写解民忧、暖民心的检察答卷。2021年以来,共开展国家司法救助41件,发放救助金54.5万元,其中,共救助困难妇女群众20余件,发放救助金额累计31.5万元。(邹风海)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刘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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