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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件” 构建轻罪善治大格局|德州检察:全力提升“小案”质效推动构建轻罪治理体系

2023-07-06 17:10:11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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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当前以轻微犯罪为主的犯罪结构,如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构建轻罪善治新格局成为新形势下的重要课题。

据统计,近年来山东省德州市80%左右刑事案件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轻刑案件,德州检察机关与时俱进、因势而变,积极适应犯罪结构新变化、犯罪治理新形势,始终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办案理念,适用“事心双解和为贵”轻罪办案机制,全力提升“小案”办理质效,切实以轻罪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小案”快办: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

今年3月30日上午,齐河县检察院向法院就12起危险驾驶案件提起公诉。当天下午,法院对该批案件适用速裁程序进行集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12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并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全部庭审时间仅用了30分钟。

而就在前一天,齐河县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一站式简案快办平台”,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紧密衔接,实现电子卷宗平台流转,纸质卷宗专人对接,提前核查证据,保证案件事实“无病灶”的基础上,集中受理12件危险驾驶案件。承办检察官及时审查、快速办理,于当日依法完成讯问,认真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12名犯罪嫌疑人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一天之内审结完成12起危险驾驶案件。从受理到审判结案,整个办案流程仅用了不到48小时。

据了解,诉讼经济原则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原则,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简易程序中体现的更为明显。德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各类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提升效率的同时确保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2023年以来,德州检察机关速裁程序、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0%,轻微刑事案件庭审时间压缩至10分钟左右,当庭宣判率达80%。

数据的背后,是各地“小案”起诉团队的努力。德州检察机关分类组建危险驾驶类、故意伤害类、交通肇事类等类案专办小组,深入推进团队专业建设,实现公平正义“加速度”。以危险驾驶案为例,2023年1-6月,德州检察机关受理危险驾驶案件量同比增长超过100%,面对急剧增长的案件量,各院危险驾驶办案团队挂图作战、集中审结,实现了提前审查、精准量刑、速裁适用的集约化办案畅通渠道,切实做到了简案快办、高效节约司法资源。

“简”程序不能减权利。德州检察机关在简化诉讼程序的同时,通过控辩协商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公开听证等手段强化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德城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正当防卫案件中,承办人全面梳理案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基层群众组织代表和案件双方当事人开展检察听证,把案情和双方争议的焦点摆在桌面上,借助听证员和听证代表的力量,对当事人双方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最终认定犯罪嫌疑人系正当防卫,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以来,德州检察机关共对170余起不起诉案件组织了听证会,其中公开听证占比75%,成为检察机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实践。

小案”精办:画好社会和谐“同心圆”

“感谢检察机关,让我又可以重新工作,不会失去经济来源了。”这是来自一起危险驾驶案中被告人的肺腑之言。

庆云县检察院在办理李某军危险驾驶案中,发现李某军的血液酒精含量和犯罪情节符合缓刑条件,但李某军年事已高,家中无其他家庭成员,孤身一人在庆云一家企业务工,受监管条件所限,社区矫正机构没有出具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报告,李某军可能面临实刑风险。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如单纯以没有监管条件为由对其判处实刑,不但有失公允,而且出狱后将陷于失业的窘境,徒增社会负累。检察官主动作为,通过自行补充调查,客观全面地查清了被告人所在企业可以对其进行日常监管,同时将该情况及时向社区矫正部门进行通报,获得认可和支持,最终李某军被宣告缓刑,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高度责任感。

工作中,德州检察机关坚持树牢精品意识,以司法办案新理念为指引,通过自行补充侦查、院领导包案、司法救助等方式,精心办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常见多发“小案”,加强释法说理,让案件当事各方直接理解并感受到公平正义,力促案结事了人和,真正做到“事心双解”。2021年以来,德州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持续保持90%以上,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采纳率均在99%以上。

庆云县检察院针对“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持续高位徘徊,给社会治理带来诸多难题的现状,以所办理的600余起“醉驾”案件为样本,深入分析,调研形成《关于“醉驾”型危险驾驶案的数据分析报告》,以“我管”促“都管”,从更高站位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肯定,组织开展了为期100天的酒驾醉驾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该院检察长还专门为全县党员干部培训教育班进行了一次拒绝酒驾醉驾专题授课,让党员干部对酒驾醉驾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同时,该院还以发放宣传册、悬挂横幅、喇叭广播等形式进社区、进企业开展法治宣讲7次,让群众对拒绝酒驾入脑入心。与庆云县交警大队沟通,组织3名拟不起诉危险驾驶案件嫌疑人在学校路口与志愿者共同指挥交通,起到较好教育效果,以持续能动履职性彰显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的检察担当。

“小案”联办:做好诉源治理“大文章”

外地企业如何适用刑事案件企业合规?如何打造一个更优质的法治营商环境?这是临邑县检察院在办理一个外地企业污染环境案中所面临的的问题。

该院通过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发现一家外地企业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遂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动公安机关启动立案侦查程序,同时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对接工作、合力履职,指导监督职能部门及辖区单位妥善处置涉案危险废物及污染土壤,依法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

在企业有合规建设意愿的情况下,最高检、省市县四级检察机关一体化履职,及时启动异地跨区域协作机制,跨省组建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及时启动涉案企业合规考察程序,并会同县工商联,成立“服务民营企业检察官联络室”,定期向企业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法律服务,提高企业合规经营的法律意识和能力,为助力法治化营商建设贡献检察智慧。

事关诉源治理的,不止企业。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制发以来,德州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以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格局,从群众关心的身边事入手,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放在工作重要位置,组织开展“危废桥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督促相关部门整修老化、破损、塌陷等危废桥梁103座,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乐陵市检察院则与该市公安机关、法院建立集中办理合作机制,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危险驾驶类案件,探索实行“刑拘直诉”办案模式,在七日拘留期限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工作(3+2+2),形成集中公诉、集中开庭、同庭宣判办案模式,合理合法、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情同此心’‘如我在诉’,依法积极适用不起诉,加强不起诉与行政处罚的衔接,借助矛调一体化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件’,构建轻罪善治大格局,为推动构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德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许勍说。(吴静 高忠祥)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刘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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