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市红十字会于8月15日在全市下发了《关于举办全市红十字法律知识竞赛的通知》,在全市红十字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山东省红十字会工作条例》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经过各县市区组织初赛、市红十字会组织半决赛,全市选拔8支代表队进入决赛。10月23日下午,德州市首届红十字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决赛隆重举行。山东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李全太;德州市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会长牟春雁;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一级调研员李福辉出席活动。
李福辉致辞表示,《山东省红十字会条例》颁布实施是山东省红十字事业发展进程中法治化建设的一件大事,对规范全市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促进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支撑。德州市红十字系统要以这次竞赛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对《山东省红十字会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准确把握《山东省红十字会条例》立法精神、丰富内涵和价值理念,紧密结合实际,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山东省红十字会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比赛现场,8支进入决赛的代表队经过集体必答题、个人必答题、抢答题等环节的激烈角逐,最终夏津县红十字会代表队获得一等奖,庆云县红十字会代表队、齐河县红十字会代表队、临邑县红十字会代表队获得二等奖,市红十字与法同行志愿服务队、市第二人民医院代表队 、武城县红十字会代表队、宁津县红十字会代表队获得三等奖,市红十字书法志愿服务队、德城区红十字会代表队、陵城区红十字会代表队、禹城市红十字会代表队、乐陵市红十字会代表队、平原县红十字会代表队获得优秀奖。
心怀大爱整装再发,踔厉前行开拓创新。德州市红十字会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工作姿态,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围绕德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广大红十字工作者、会员和志愿者,勇毅前行,奋力开创了全市红十字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李勤 马立伟 吕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