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午,德城区检察院召开“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培训会,邀请德州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王海燕主任授课解读,对“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工作进行再学习、再培训。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方春旺主持会议,院领导及全体干警参加培训。
王海燕主任详细讲解“三个规定”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结合自身从事检务督察工作的丰富经验,逐条逐项解读重大事项如何填报、填报时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内容。期间,王海燕主任还列举正反两方面的案事例,警示干警从中汲取教训,不任性用权,不违规办事,从思想上筑牢防线,从行动上防微杜渐,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从源头上防止发生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授课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效果显著。
党组副书记方春旺对进一步做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全体干警要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行为,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二是提升履职担当,落实主体责任。院党组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的主要内容,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压实,严格落实好记录填报、审核把关、监督检查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三是坚持严的基调,加强督察力度。在制度落实上再从严,检务督察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落实“三个规定”督察、责任倒查力度,形成记录、甄别、核查、通报的工作闭环,定期开展专项督察和情况通报,对不如实填报、隐瞒不报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通过本次培训,干警纷纷表示,对“三个规定”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对“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得到了再提升。下一步,德城区检察院将持续把“三个规定”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随时填报、应报尽报,推动“三个规定”制度落实落细,划好履职红线,切实筑牢司法公正“防火墙”。(赵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