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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仰的坚守者和践行者--记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平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振红

2024-01-25 16:56:10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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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事眼中,她是“行走的法律活宝典”;在同行眼中,她是追求高质效办案的“业务精英”;在领导眼中,她是开拓检察工作新领域的“领头羊”;在群众眼中,她是赢得广泛喜爱的“最美检察官”——她,就是张振红。

自1996年进入检察机关以来,她始终奋战在检察一线,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000余件。在她的带领下,该院刑事检察工作始终在全市名列前茅,办理的3件案件获评全国典型(精品)案例,3件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先后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中国长安剑月度“平安英雄”、山东省公正执法标兵并记二等功、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山东省最美女检察官等,近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为人民司法

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

“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事关公平正义,都承载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这是张振红写在工作日志上的办案心得。

在一起虐待案审查起诉阶段,张振红及时组织开展补充侦查,证实丈夫张某殴打行为与妻子李某自杀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张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看到两人未成年的儿子不愿出门见人、说话,张振红非常心痛,她总是想,工作应该再向前一步,让心灵受伤的孩子尽快走出家庭暴力的阴霾,于是她多次对孩子进行走访关怀,先后为其申请到司法救助和“事实孤儿”民政救助,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当发现孩子的成绩考高中确有困难,在听取孩子意愿并征得爷爷奶奶同意后,张振红帮助孩子转入了职业技术学校学习技能。真心换来真情,这个即将完成学业走向社会的孩子总也忘不了可亲可敬的张阿姨,孩子的爷爷奶奶遇到困难也愿意找那个“懂法律”的张检察官。

通过办理该案,张振红还积极联合民政、妇联、团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救助帮扶工作,有效形成司法、行政、社会力量互补互动的工作新格局,该案代表山东省获评为全国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务实重干

争当“解放思想、守正创新”的排头兵

在张振红的身上,经常能够看到爱拼敢闯的精神和永不言弃的韧劲,她总是能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近年来,张振红直面问题、担当作为,探索的落实认罪认罚从宽等3项机制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建立与监察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法院建立“量刑不当”协商机制,确保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正确适用;高质效办理涉企合规案件,探索“全面合规+合规承诺+跟踪回访”机制,助力民营企业行稳致远。

平原县是农业大县,如何发挥综合履职优势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是张振红一直思考的问题,她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倾力打造“一室一站一员”综合履职机制,在全市率先成立涉农检察办公室,在国家级农业食品创新产业园设置检察工作站,在乡镇设置检察联络员,统筹推进涉农检察工作,以粮食安全、农资安全、生态安全、种子安全、产业安全等五个方面为重点,全力护航农业生产,提升涉农检察工作质效。

以身作则

营造“人人争先、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第一个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第一个取得在职研究生学历……张振红拥有该院许多“第一”的头衔,从最初一名计算机专业的中专生,到如今的刑事检察办案行家,张振红早已将勇挑重担、自我加压内化成为一种工作习惯,在办案中学习,在学习中求索,她已经悄然走过了28个春秋。

“不仅要办案,更要办成样板案,主动办理‘大要难新’而非‘小简易普’案件,以上率下,潜移默化地传授工作方法,最大程度激发干警精气神。”这是张振红的真实感受。

针对青年干警人数逐年增多的情况,张振红通过健全青年干警培养机制、完善案例论辩和研讨机制、组织跟班学习、参与重大案件办理等方式加大内部挖潜。此外,对每一名干警都制定了成长规划,全过程跟踪、流程监控、效果检验、成果展示,着力培养一批业务尖子。在她鼓励和带动下,所带领的集体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市巾帼文明岗。

张振红,就是这样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无比热爱、对法律与法治的坚定信仰,28年如一日,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践行法治精神的检察新担当!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刘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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