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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质效如何?邀请“第三方”开展评估 山东禹城:三项“办复”机制增强检察建议刚性

2024-02-05 16:36:46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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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建议单位认真落实,建章立制的工作值得肯定,这份检察建议质量高,落实效果好……”,近日,山东省禹城市检察院组织召开检察建议质效评估会议,邀请市人大、政协、政法委、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及公益诉讼“益德益心”工作室志愿者、特约检察官助理对2023年度制发的检察建议文书质量和落实效果进行“双向”评估。

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汇报了该院2023年度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检察建议线索发现、调查核实、文书制作、送达及跟进监督等情况。被建议单位详细介绍了检察建议回复及落实效果等情况。检察建议评估委员会对该院检察建议工作依次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对被建议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认真落实,在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所做的努力给予肯定,最终现场评估并公布评估意见。

“检察建议应当以质量为先、标本兼治。”禹城市检察院检察长姜山彤介绍,该院以规范检察建议流程为抓手,制定了《禹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规范指引》、《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系统操作指南》及文书模板,建立了“十二步”工作法和26项案件化办理标准。同时建立检察建议第三方评估机制,组织成立德州市首个检察建议评估委员会,成员由市人大、市政协、市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单位人员及部分“益德益心”工作室志愿者、特约检察官助理组成,负责对检察建议文书质量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落实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定结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从根本上增强检察建议制发“刚性”。

据了解,2023年初,禹城市检察院聚焦检察建议工作“文书质量不够高、支持配合不到位、落实缺少监督‘刚性’”等问题,主动争取党委支持,明确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纳入市委依法治市考核,占法治建设考核总分100分的10%。并探索建立以质量保障机制、内外联动机制、考核引领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建议三项机制,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

禹城地处黄河流域,境内河流众多,桥梁是一些群众出行和生产的重要通道。去年1月起,该院组织开展危废桥梁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内所有桥梁的安全情况逐一排查。经调查,有13座桥梁普遍存在包括护栏破损或者未加装护栏、路面不平、未设置警示牌、未对废桥进行拆除等问题,存在较大的出行安全隐患。

针对这些问题,该院立即邀请各乡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建筑行业专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召开听证会,明确桥梁归属职责,陆续向各乡镇制发检察建议,督导对危废桥梁进行修缮,同时对辖区内道路桥梁开展持续性排查工作,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采取相应的管理和养护措施,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接到检察建议后,各乡镇政府高度重视,集中力量组织人员修缮危废桥梁,一些乡镇还通过加宽路面、加高护栏等方式对桥梁进行整修,截至目前,所有危桥全部“转危为安”。

据了解,2023年,该院共向相关部门单位制发检察建议21份,办理回复率达100%,推动相关行政部门形成长效机制、出台规范性文件7件,完善了该市加装电梯安全监管、危废桥梁修缮、直饮水安全保障、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机制,有效解决了一批党委关注、政府关切、群众关心的社会治理问题。

近日,该院“高质量检察建议助力依法治市新实践”做法,获评山东省检察机关“年度创新奖”。(寇欣桐 高忠祥)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刘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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