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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城检察:守护未成年人远离文身伤害

2025-08-21 18:24:19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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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辖区文身店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经查实的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行为的2家文身店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近日,陵城区检察院收到相关部门发回的检察建议办复函,这是该院强化公益诉讼监督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又一重要举措。

前不久,陵城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时,承办检察官发现涉案未成年人手臂、手背上刺有多处文身,与其未脱稚气的脸庞形成强烈的视觉冲击和心理反差。经进一步梳理核查发现,该院办理的多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存在未成年人文身现象。

鉴于此,该院依据未成年人检察“四检融合、一体履职”机制,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调查程序,对辖区文身经营场所展开深入排查,发现部分文身店存在未悬挂“禁止未成年人文身”标识、未依法核实消费者年龄、未有效劝阻甚至存在诱导未成年人消费等问题,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检察官在调查走访中了解到,部分未成年人或因一时好奇、盲目跟风,或在缺乏判断力的情况下被同伴怂恿、商家诱导,冲动地选择了文身。然而,文身带来的后果远非一时之痛。“文身具有不可逆性,未成年人文身后易遭受身体疼痛、感染风险,以及未来求学、就业面临的社会评价压力,成为阻碍其健康融入社会的‘隐形枷锁’。”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陈相风说。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该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导主管单位对案涉文身服务提供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辖区文身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要求在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文身”标识,认真核实文身对象年龄,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并明确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同时,要求其在执法过程中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宣传并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为未成年人筑起一道坚实的法律防护网。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立即对辖区内文身经营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并对存在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违法行为的2家文身店进行行政处罚。监督辖区所有文身店签订《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承诺书》,在门店显著位置规范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文身”的统一警示标识。

监管部门还将文身店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日常巡查和“双随机”抽查频次。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推动形成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力求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我们没有止步于就案办案,而是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性,穿透个案表象,发现其背后隐藏的侵害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普遍性、源头性问题,通过依法、精准运用公益诉讼这一法律监督利器,成功撬动行政监管责任,将纸面上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实际行动和制度屏障,切实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的担当作为。”陵城区检察院检察长李茜表示。(王浩 高忠祥)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刘培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