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德市监处罚〔2026〕7号),对德州市德城区恒臣调味食品厂作出行政处罚。该案源于2025年11月的监督抽检,武城县四女寺镇鲜满多生活超市销售的由该厂生产的食用地瓜淀粉(分装)被检出玉米源性成分,与标签标注内容不符。
经查,涉事产品为2025年6月分装,因企业投资人亲属生病住院,雇佣临时工人分装时将地瓜淀粉与玉米淀粉弄混,且企业未能提供原料购进、供货商资质、生产销售记录等关键材料,涉案50袋产品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及违法所得均为89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该厂行为构成“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及“购进食品原料、生产销售食品时未按规定履行查验、记录义务”两项违法情形。考虑到企业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开展召回和整改工作,且违法所得、货值金额较小,符合从轻处罚条件,监管部门最终作出警告、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9元的处罚,罚没款合计10089元。(赵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