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检察院发布第五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齐河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丽丽经严格评审,荣膺全省检察侦查业务专家。
从检十四年,王丽丽坚守职务犯罪检察、检察侦查业务一线,聚焦大案攻坚、业务创新、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忠诚履职尽责,先后入选山东省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库,获评全省反洗钱工作先进个人,11次荣获省、市先进个人。
扎根办案一线攻坚克难
王丽丽始终锚定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核心价值追求,紧扣新时代反腐败工作整体部署,在重大疑难职务犯罪案件面前主动冲锋在前,主动承接时间紧、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的硬骨头案件,是全市检察系统公认的大要案攻坚领头人。2018年以来,先后办理职务犯罪检察案件132件145人,其中办理中管干部、正厅级干部重大职务犯罪案件14件,30余件案件获评全国、全省精品案例、典型案例。
2026年,作为市院检察侦查办案总指挥,王丽丽带队办理检察侦查案件8件9人。其中,办理的刘某某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最高检挂牌督办。她聚焦证据核心,创新“公诉思维+侦查方案”取证模式,强化案件线索的深度挖掘与拓展审查,审查执行卷宗7000余册,查明涉案金额5500余万元背后的司法履职漏洞,移送虚假诉讼线索6件,延伸查处渎职犯罪窝串案3件3人。
“检察侦查必须紧扣最高检‘三个重要’职能定位,严格落实‘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的要求”。王丽丽说。
针对职务犯罪疑难复杂、专业性强,她牵头组建“扬剑”办案团队,坚持以战育人、以案砺才,在大要案攻坚实战中发挥传帮带作用,通过跟班办案、案例研讨、会商研判等方式强化对青年干警的实战淬炼,实现办案攻坚与人才培养双向共进,锻造出一支敢打硬仗、善办大案的专业化办案队伍,获评全省高质效办案先进集体。
工作中,她始终坚持立足检察侦查法律监督属性,从问题案件入手查清背后司法腐败问题,主动打通侦查办案与诉讼监督贯通通道,善于从侦查办案细节中深挖关联监督线索,先后组织开展民事执行、经侦、禁毒等领域专项监督,系统构建“侦查攻坚、穿透监督、数字赋能、系统治理”工作模式,实现“理念更新、思路转变、机制完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精准履职护企安商
工作中,王丽丽始终把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履职重点,将检察监督融入企业发展全链条。
据了解,她牵头制定《涉企经济犯罪提前介入工作机制》《服务和保障优化营商环境26条意见》,创新设置设立“检企会客厅”“企业家驿站”,在全省座谈会作典型发言,带领集体获评全省“法检护航促发展”先进集体。
她组织干警持续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建立涉企案件全流程监督机制,解决异地违规执法、财产查扣不规范等共性问题,以“源头防控、精准监督、协同治理、数字赋能”为核心思路,细化41项重点任务,逐一调阅卷宗、实地走访企业、核对执法台账、动态登记造册,构建全链条监督体系。累计核查监督线索80余条,依法推动清理涉企刑事“挂案”5件,监督纠正违规查扣企业财产、超范围执法等问题12个,帮助企业解开长期诉讼包袱、轻装上阵。
同时,协同市场监管、行业主管部门搭建检企常态化对接平台,带头走进辖区重点项目企业开展法治宣讲。针对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合规等方面问题,梳理法律风险点,为涉案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推动解决涉企问题17个,把司法服务送到了企业门口。
以法律监督助力社会治理
办案过程中,王丽丽坚持跳出“就案办案”惯性思维,把司法办案效果向社会治理末端延伸,真正做到办一案、治一片、护一方。
注重司法为民,办理涉民生领域案件,不局限于完成法定办案流程,主动把化解矛盾纠纷、回应群众急难愁盼放在优先位置。在办理李某某非法集资案时,她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众型侵害群众利益的共性问题,同步跟进权益保障跟进工作,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补齐民生服务短板,用延伸履职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让案件办理过程同时成为化解心结、传递温度的过程。
注重源头治理,办理国有企业人员翟某某受贿案,针对办案中暴露出的监管盲区、制度漏洞和行业治理薄弱环节,她不满足于个案纠正,系统梳理类案背后普遍性问题,精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5篇,全部做到问题找准、对策务实、闭环跟进。
注重行业治理,针对涉企案件反映出的“执法扰动”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类案检察建议,推动建立涉企行政执法事前会商机制,以检察监督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从制度层面堵塞治理漏洞,从源头减少不必要执法扰动,助力企业聚焦生产经营,切实感受到法治的稳定预期和暖心保障,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多年大要案攻坚的一线磨砺,让王丽丽沉淀了扎实能力、淬炼了过硬担当。面对新时代检察侦查与法律监督任务,她将始终锚定职责使命,随时准备承接更艰巨的攻坚挑战,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硬核力量。
山东商报·山海新闻 通讯员 高忠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