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提高骑乘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7月20日上午早高峰期间,德州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联合德城分局在万达路口、十三局路口、大酒店路口等多个重点路口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
当天上班早高峰期间,记者发现路面上电动车骑行队伍中,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与整治首日相比大幅增加,绝大多数市民都佩戴安全头盔。但也有个别市民没有佩戴,有的戴头盔却没有系好安全搭扣,民警对此及时予以纠正。
整治行动现场,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对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员进行教育,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此外,执勤交警还要求未佩戴头盔者用手机观看“警示视频”。
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房福源向记者介绍:“对查处的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采取协助民警执勤、学习交通安全法规、观看电动自行车事故案例等方式,加强教育劝导,同时抄送其所在单位、社区,由单位、社区加强文明出行教育,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社区,一律予以通报惩戒”。
根据公安交警部门对万达路口、十三局路口、大酒店路口等21个路口的初步统计,7点半至9点共计查处319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目前城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为91%。民警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市民安全出行。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 记者 潘子越
通讯员 马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