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德州警方开展多警种联合开展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在德城区19个重点点位展开,开出首张违规电动三轮车200元罚单。
在德州市德城区湖滨大道与天衢西路交叉路口,一辆三轮车被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拦下,该车辆由于没有D本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对该男子的车辆进行暂扣,并罚款200元,不扣分。这也是德州首张违规电动三轮四轮的罚单。
同时,在东方红西路和湖滨中大道交叉口,民警拦下了一名驾驶三轮车的中年女子。民警询问了该中年女子的情况。该女子在迎宾市场附近工作,驾驶着自己的电动三轮车出来办事。民警观察了电动三轮车前后发现该车未挂牌,并且车身已经贴有二维码车贴。“这个二维码标志,说明驾驶人被违予以提醒教育、粘贴二维码车贴劝导教育过。今天是第二次违规上路。”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对记者说。随后,民警将车辆及车主引领至指定停车场所暂扣,并对该女子的身份信息进行了登记,查扣了该电动三轮车。
当天十点多,记者来到位于德城区的泰达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这里专门设置了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停放区。现场有中心城区各个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交警部门将查扣车辆拖至此处后,根据驾驶员所在街道办事处与相应工作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截至11月24日12时,系统登记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41辆,查扣移交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10辆,二次处罚1辆。较之前的数据对比,违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明显减少。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武娟说:“为巩固前期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整治效果,规范辖区的道路交通秩序,推动德城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早日清零,德城区整体部署统筹规划。截止到目前暂时还没有发现这种二次处罚的情况,如果说发现二次处罚的情况,最高处罚金额是1200元。”(刘焕敏 张亚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