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德州市德城区应急管理局公布了“11·20”佰利·金湖湾四期建设项目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该报告显示,德城区针对2021年11月20日佰利·金湖湾四期建设项目(云湖四季小区)处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成立了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分析认定,此次事故排除他杀,事故中的当事人历某、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均承担责任。
2021年11月20日下午,德城区佰利·金湖湾四期建设项目木工班组长安排该班组的混凝土剔凿工历某对一栋楼的31层至34层室内涨模的混凝土进行相关作业,需要作业的部位均用红色油漆进行标注。当天14时53分左右,历某从34层阳台坠落至地面。
警方经现场勘察,排除他杀情况。2022年1月12日,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出具《鉴定意见通知书》,鉴定意见为符合高坠死亡。
经调查认定,该起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同时陕西秦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向政府相关单位上报,认定该事故属生产安全瞒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2万元。
该事故因当事人历某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在作业中有违章行为,不按施工方案施工,违反劳动纪律,导致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陕西秦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未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时不够,未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负间接责任。
另外,德州市佰利置业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未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到位。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理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对项目施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巡察,下达监理联系单,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督促不到位,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阮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