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德州宁津县公安局打掉一个舆情敲诈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经查,该团伙长期流窜多地,冒充“报社记者”,在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场所恶意拍摄短视频,制造负面舆论,并向当地职能部门举报,再以“订报即撤案”为由,对小区物业、企业收取“刊物费”,实施敲诈勒索。受害人付款后既未收到任何报刊,也未获得所谓的“撤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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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真正的新闻媒体和记者依法依规开展舆论监督,绝不会以“删稿”“撤稿”“订报”等方式谋取私利。广大企业群众如遇类似假冒“记者”以曝光相要挟、索要财物的情况,要保持警惕,保留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切勿“花钱消灾”,助长不法分子气焰。
山东商报·山海新闻 通讯员 于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