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德州市举办“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发布会,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沙剑介绍市民政局在民生领域为群众办实事情况及下半年的计划和推进举措。
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截止目前已建设改造农村敬老院9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10处,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1120张。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培训养老院长20名、养老护理员230名。优化民办和委托运营养老机构奖补政策,重点对收住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给予运营奖补,在省级奖补基础上给予市级配套奖补,市级按照每人每年400元、600元(不满一年的每人每月35元、50元)的标准,根据养老机构1-5星级等级评定结果,分别给予0.8倍、0.9倍、1倍、1.1倍、1.2倍差异化奖补。下半年再改造提升农村敬老院6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5处,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1480张。为失智老年人发放防走失定位手环。
2021年年底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机制和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全面建立,老旧住宅区、新建住宅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分别达到70%、100%。
自2021年1月起,全面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全市各类困难群体共有150394人,其中包括:3103名城市低保对象,标准每人每月755元;49378名农村低保对象,标准每人每月565元;24913名城乡特困对象,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13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815元;73000名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每人每月160元,三、四级每人每月13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每人每月140元,二级每人每月120元。1576名孤困儿童,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194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1540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108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执行。民政服务对象救助保障标准全部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印发《关于印发“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民字〔2021〕23号)。截至目前,各县(市、区)走访慰问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1599人次,支出资金48.94万元,解决政策问题15个,解决个案问题7个。印发《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德民字〔2021〕31号)。截至目前各县(市、区)退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数为962户、1138人,新纳入低保对象数为1937户、2628人,受疫情影响纳入临时救助数11人次,新增分散供养人数为1163人。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 记者 张齐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 编辑 刘培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