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德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情况。德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慧晶、市司法局局长李福辉、市发改委三级调研员王福君介绍了相关情况。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德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经过德州市发改部门牵头起草论证和司法部门的合法审查。7月27日经德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9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促进市场主体的良性竞争和集聚发展,是解放生产力、增强竞争力的前提和动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德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从法治层面为各类市场主体活动提供了“硬核”护航,彰显了德州市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的坚定决心。(徐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