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改善和提升空气质量,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2022年1月11日,德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德州市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2】4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22年1月11日起至2022年3月13日,在全市范围内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这个时间跨度涵盖了整个春节(小年、除夕、元宵节、“龙抬头”都包含在内),相比于往年划定禁燃、禁售区域,今年的全域全时段禁燃、禁售要求更加严格。今年春节期间禁燃、禁售通知的出台意在倡导市民用更环保更文明的方式庆祝新年。
针对禁燃、禁售工作,公安机关和应急管理部门将按照《通知》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燃放、违反禁止销售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处罚。
违规销售举报电话:12345
违规燃放举报电话:110
来源:德州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