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德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慧晶介绍《德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情况。
2021年9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德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是与省条例同步起草制定通过的。2021年9月28日经德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德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
为避免与上位法重复,德州选取生活垃圾分类为切入点,重点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四个关键环节进行规范,对省条例已有规定,如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等内容不再重复表述,同时,对省条例的原则性规定予以细化。(赵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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