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无证明城市”建设新闻发布会,邀请德州市大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楠介绍德州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1年7月,德州市主动提出建设“无证明城市”,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电子证照证明应用,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方式,全面推行“免证办事”,推动“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无证明城市”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工作开展情况
印发实施方案,完善推进机制。2021年7月,德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德州市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无证明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免证惠民”。数字德州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德州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大数据局、审批局、司法局各抽取一名业务骨干,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各部门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限,多次召开协调会、调度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序推动工作开展。
全面梳理证明事项,摸清“免提交”底数。对索要和开具证明事项实行双向梳理,到边到沿、不留死角。第一批梳理了市县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943项,涉及材料8939个。发布市级第一批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共涉及592个事项、864个“免提交”证明材料,县市区同事项办理一并执行。
加强电子证照汇聚,明晰“免提交”事项。组织市县部门,全面开展电子证照汇聚。目前,德州市电子证照系统已接入16个部门30个业务系统,在全省率先完成与审批系统64类电子证照同步制发工作。组织市直31个部门全面梳理电子证照证明情况,涉及436类证照证明,主要从历史证照电子化、系统接入、证照同步制发、电子签章等方面明确了工作任务。市本级已汇聚电子证照176类,入库证照数据达125万个。在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历史数据电子化试点工作。
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实现“免提交”办事。全面推进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和社会化领域应用,能够通过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网上开具可以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相应材料,实现“替代渠道多样化”。梳理完成涉及市级19个行政执法部门282项事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2695项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政务服务领域,营业执照、身份证、不动产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39类常用证照已实现“免提交”,经营场所地址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公积金缴纳证明等150个事项实现数据共享在线核验。另外,取消“无违法犯罪证明”、“居民身份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等6类证明材料。
建设“无证明城市”系统,强化平台支撑。建设“无证明城市”系统,完成与审批系统和政务服务平台的一体化改造。提升市级电子证照系统,实现了省市电子证照系统级联对接升级。开发建设集电子证照应用、查询、核验功能于一体的电子证照查验平台,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电子证照移动端应用,满足电子证照证明在社会化领域的应用。
加强制度保障,推动数据规范应用。在全省率先启动公共数据管理立法,已列入2022年德州市人大立法议题。制定《德州市建设“无证明城市”工作投诉举报办法(试行)》、《德州市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德州市建设“无证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和容错免责管理办法(试行)》,构建起完备的“无证明城市”建设制度保障体系。
下步工作安排
今年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5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化数据赋能 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2〕50号),省委改革办将此项工作列为对德州市重点督查的30项重点改革事项之一。德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无证明城市”建设纳入了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内容。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部署要求,落实德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深入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近期,德州市大数据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德州市关于深入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在按程序提报德州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为确保这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当前要重点抓好2022年“无证明城市百日攻坚”行动,深入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
拓展“无证明”服务领域。重点围绕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办事场景,全面推进身份证、结婚证等个人证照证明和营业执照、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企业证照证明的电子化广泛应用。在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开展电子证照证明社会化应用试点,大力推进电子证照证明在便民服务、金融服务、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领域的社会化应用,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依托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在有条件的县(市区)选取镇街(社区)作为试点,推动数据在基层赋能应用。
创新“无证明”服务方式。立足实际业务应用场景,扩大直接取消和告知承诺范围,推进“减证办”;强化证照证明数据共享,推广“免证办”;加强码证关联应用,推行“一码办”;应用大数据精准分析,探索开展“主动办”。
推进“无证明”服务标准化。通过开展事项梳理、规范数据标准、优化服务流程,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和同标准办理,支持表单自动整合、信息自动调用、证照证明自动关联。
强化“无证明”数据供给。规范电子证照证明制发,推动实体证照证明与电子证照证明同步规范制发。提升证照证明数据质量,持续推进历史数据电子化,补齐历史证照数据,及时处理异议投诉。深化数据整合共享,开展数据源头治理,实现供水、供气、供热和公共交通数据汇聚治理,市县自建系统整合对接,分级分类推进各领域数据资源统一汇聚和服务,提升数据共享时效性、精准性和供给水平。
夯实“无证明”应用支撑。提升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服务能力,整合提供电子证明的制发、管理、核验等服务。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市级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与市级电子证照库“应接尽接”。提升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支撑能力,开展县级节点试点,完成市级节点规范化改造,按需建设“数据服务中台”,不断提升平台提供数据服务的能力,保障“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高效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