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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5万元降低至8000元 保障标准全省最高

2022-08-16 15:59:51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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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德州召开2022年上半年德州市医疗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德州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进宝介绍2022年上半年全市医保待遇、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德州市医疗保障局聚焦民生实事,稳步提升医保待遇水平。

一是提高医保参保人员门诊待遇。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由80元提高至200元。截至6月底,全市居民享受普通门诊待遇269万人次,待遇支付8352万元,分别同比增长6%、44%。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病种由职工33种、居民26种统一扩大到70种。截至6月底,全市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42.57万人次,待遇支出3.3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9%、11%。

二是提高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待遇。居民大病保险年筹资标准由每人81元提高到90元,可用于居民大病住院报销基金增长3957万元。截至6月底,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6.2万人次,待遇支付1.3亿元。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5万元降低至8000元,报销比例由分段报销统一提高至85%,保障标准达全省最高。截至6月底,享受职工大病保险待遇1524人次,待遇支付206.76万元,分别同比增长91%、33%。

三是持续完善定制型商业保险“德州惠民保”。优化产品方案,既往症人员报销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到与非既往症人员相同的80%,恶性肿瘤特定药品种类由16种增加到33种,提高了产品赔付率,扩大了群体受益面。截至6月底,应赔付款1431万元,产品赔付率达到27.9%,预计全年达到80%以上。

聚焦疫情防控,德州市医疗保障局助力企业稳定发展。一是实施“战疫援企助医疗”措施,在全省率先允许受疫情影响缴纳职工医保费困难的企业,从4月份缓缴职工医疗保险费至6月30日。7月份对全市16400多家中小微企业实施为期三个月的职工医保费缓缴政策,预计共缓缴医保费3.2亿元,缓缴期间参保人待遇不受影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依托省“双招双引”人才医疗保障服务平台,开通95169000专属服务热线,明确专人为“双招双引”人才及其亲属,提供8项医保经办业务一对一、全程帮办代办服务。三是支持本地医药企业产品在集采平台挂网销售,支持“惠民保”将本地企业的新药品优先纳入保障范围。(王春青 姜玉茹)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刘培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