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第二场“优化消费环境 加快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主题新闻发布会,德州市公安局指挥部主任吕志新介绍相关工作情况。
破除隐性壁垒促进重点领域消费
一是简化优化新购车辆挂牌。在全市持续加大登记服务站建设力度,并直接进驻车辆交易、车辆检验等场所,方便新购车辆就近办理机动车挂牌办证等业务。同时,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德州购车时可凭身份证直接完成登记注册。
二是着力降低检车成本。进一步优化调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检验周期;开发运行“e车检”小程序,办事群众可直接网上预约车检并查询好评率、价格等,便利群众自主选择车检服务站点;推行车辆检验“交钥匙工程”,环检、安检、综检等检验流程由检验机构工作人员“一链式”完成。
三是推广二手车待销售政策。对商务部门备案的销售企业办理非营运小客车转让登记的,实行单独签注、核发临时号牌,减少旧车流通和以旧换新环节,促进二手车市场发展。
创新人口聚集导入政策扩大消费群体
一是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积极健全配套措施,对有意在德州市城镇居住、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和本市户籍人员,全面取消城镇落户迁入条件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本人及其近亲属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的迁入政策。同时,扩大投靠近亲属落户范围,近亲属投靠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增加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是全面放宽人才落户标准。对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及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学历型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技能等级的技术技能型人员,均可按人才落户途径在城镇落户,不限于《德州市人才分类目录》中所列各类人才范围。
三是完善城镇社区(单位)集体户制度。对户口登记在社区(单位)集体户,具有家庭成员关系的人员,可依申请为其颁发家庭居民户口簿。
四是优化完善居住证制度。完善和扩大居住证的使用功能,建立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健全与居住证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均等享受相关权益、公共服务和有关便利。(孙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