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德州市召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德州海关党委书记、关长田忠承,德州市商务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翟志新出席发布会,介绍2023年相关“一把手”营商环境项目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在德州市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2023年德州海关将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紧盯关键重点、瞄准问题短板,制定了两个“优化营商环境项目”,助推外贸保稳提质。今年前2个月,德州市进出口货值72.74亿元人民币,其中出口58.3亿元,同比增长10.3%,高于全省增速3.6个百分点。
深化进口通关改革,推动自贸试验区监管创新
目前,对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小茴香、姜黄等药食同源商品,进口环节需提供药监部门监管证件。因无进口资质,辖区食品加工企业只能通过药品流通代理企业进行购买,无法自主进口。通过此争先进项目,企业可以凭《药食同源商品进口用途证明》即可办理进口手续,解决了进口难的问题。
主要措施:一是开展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改革试点宣传。对辖区主要调味料加工企业开展“一对一”政策宣讲,调动企业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与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配合,培育并审核确定试点企业和商品名单并向济南海关备案。三是货物抵港前,引导企业向当地主管部门提交《药食同源商品进口用途证明》申请。四是货物到港后,企业凭《药食同源商品进口用途证明》等向德州海关申报进口,德州海关优先办理通关放行手续。
助推海关监管场所建设,搭建高能级开放平台
德州作为内陆非沿海城市,缺少口岸对接进出口企业的“中间层”、物流关键节点效能发挥不足。出口货物主要通过公路或铁路运输至沿海港口,在港口完成海关查验放行等手续。通过该项目建设,将改变德州市没有铁路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现状,出口企业可通过海铁联运模式与青岛港连接,进而推动港口功能延伸至内陆,真正做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提升了通关效率,降低了企业成本。
主要措施:一是高度重视,将该项目纳入德州海关年度重点工作,定期调度推进。二是深入调研,对滨州、聊城等地已运营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进行实地调研,学习经验和做法。三是提档升级,积极争取济南海关支持帮扶,如期对平原监管作业场所现场验收;制定个性化、智能化管理方案,实现海关智慧监管、企业顺畅通关。
德州海关将进一步优化各项监管服务链条,精准释放政策红利,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动德州市外贸工作再上新台阶。(贾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