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德州市召开德州市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楚红梅,德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孙暖,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李磊,平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振红出席,介绍德州市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有关情况,发布白皮书、通报全市知识产权检察优秀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知识产权检察的基本价值追求,全面履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文化软实力、增添经济新活力提供法治保障。
为全面总结近五年德州市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深入分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现状,市检察院制定了《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2020-2024年)》(以下简称《白皮书》),编发了2024年度知识产权保护优秀案例。
一、近五年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刑事打击犯罪力度加大,追赃挽损效果明显。近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其中2023年最为显著,受理审查起诉案件人数同比增长91。30%,受理审查逮捕案件人数同比增长207。69%。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共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930余万元。
(二)罪名相对集中,犯罪网络化、链条化特征明显。在受理审查起诉案件中,侵犯商标权犯罪占比74。21%,接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3/4,侵犯著作权犯罪占比23。27%。犯罪嫌疑人多依托淘宝、拼多多、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实施售假行为,形成“生产+销售”、“线上+线下”、“销售+运输”的犯罪产业链。
(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逐渐多发。2020-2021年全市受理审查起诉人数仅为1人,2022年至今增长到8人,办案规模呈显著增长态势。案件多集中在高新技术产业、汽车制造业和互联网领域,犯罪主体多涉及掌握核心技术或客户资源的企业内部员工或前员工。
(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力度不断加强。全市共办理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案件27件,综合履职率为22。34%,反向衔接案件占比70。37%。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由食药领域逐渐扩大到教育培训、网络营销等领域。
二、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一)深化综合履职,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体系
一是整体统筹推进。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办案组)。在德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办公室,开展综合履职工作。二是构建新型办案团队。组织“经益求精”论坛,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技术调查官28人,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综合履职能力建设同堂培训。三是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制度。会同法院、公安、行政部门会签《关于建立服务保障“德州味”品牌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商标侵权类刑事案件证据指引》等文件,为保护知识产权凝聚共识。
(二)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推动形成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一是深化四检融合。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同步审查是否涉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公益诉讼线索,构建知识产权检察“捕、诉、监、防、治”全链条一体化保护格局。二是依托数据赋能。全市深入发掘案件异常监督点,创建4个法律监督数字模型,筛查相关数据400余条,形成“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模式。三是依法开展监督。市检察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与市公安局召开座谈会,在规范现场执法、严控鉴定程序、提升侦查质效等方面提出建议,促进知识产权案件规范化办理。
(三)强化综合司法保护,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涉企知识产权保护。全市助力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德检安商”品牌荣获全省优秀品牌。宁津县检察院联合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立“行政+司法”协同保护机制,强化本地“一金一木”产业保护。二是助力打造“德州味”品牌名片。全市结合知识产权检察职能,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加强对“德州扒鸡” “乐陵小枣” “夏津椹好”等品牌的综合保护。三是持续加强检察宣传。为切实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德州检察机关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依托“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集中宣传以知识产权检察职能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履职成效,引导群众抵制侵权假冒产品,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下一步,德州检察机关将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协同法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在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德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2024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优秀案例
一、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某企业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
二、李某某等2人侵犯著作权案
三、罗某某侵犯著作权案
四、唐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五、黄某某等3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赵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