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印发了《德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暨2025年推进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攻坚方案》。6月10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郭本芳,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张锦,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郑亚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级调研员郭胜,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郑光辉出席,介绍方案的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日,德州市人民政府以德政字〔2025〕22号文件,印发了《德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暨2025年推进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攻坚方案》(以下简称为《攻坚方案》)。
起草背景
2023年11月,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空气质量负总责,组织制定本地实施方案。2024年7月,省政府印发《山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市要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全力协调推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动计划和省实施方案要求,德州市结合自身实际,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四减四增结构调整以及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统筹考虑,研究出台了《攻坚方案》。
主要内容
《攻坚方案》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目标要求。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4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5。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不超过1。5%,NOx、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较2020年分别不低于0。82万吨和0。69万吨。
第二部分细化主要任务。围绕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结构、面源污染治理、多污染物减排、机制建设、能力建设7大方面,确定了27项重点任务,并明确了责任分工。
第三部分提出有关要求。严格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单位)协同配合,共同推动任务落实。推进信息公开,开展全民行动,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大气环境保护。
主要特点
《攻坚方案》有三个特点:
一是充分体现延续衔接。延续了第一轮“四减四增”、第二轮“四减四增”及近年来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二是坚持结合实际。德州市为“2+36”重点城市之一,相比国家和省相关文件,德州市工作方案更细化、任务要求更清楚、措施更具操作性。既有规定动作,也有自选动作。
三是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标本兼治,持续推动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强化源头调控与末端减排、多污染物治理、健全机制等协同推进,夯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不断提升大气环境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赵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