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山海新闻了解到,7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集中发布7条批复文件,同意山东省内7家村镇银行解散,其中涉及德州三家银行。



根据批复,获准解散的银行及其权利义务承接方分别为:同意解散德州陵城圆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德州陵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同意解散武城圆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山东武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同意解散乐陵圆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接。
根据监管要求,上述银行在接到批复后,须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指定监管机构缴回金融许可证。同时,各银行需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后续清算及手续移交工作,未尽事宜需遵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