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这是该院刚刚获评“市直节约型机关”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据了解,为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该院专门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工作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单位人员开展节能技术和知识培训。同时,利用内网、“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等多种载体,宣传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的成效及经验,提高全院干警的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境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将节能减排工作变为主动行为。
工作中,加强用电设备管理,合理使用照明、办公设备。加强用水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及长流水等浪费现象,有条件的地方采用中水和雨水回收利用系统,提供冲洗厕所、绿化、洗车、景观等用水。加强车辆管理,建立车辆用油定额管理和考核制度,实行定点加油、维修、保养和“一车一卡”加油。
此外,该院还积极应用节能技术,用水器具更换为节水器具。加强节能灶具、炊具的推广使用工作。优先采购通过政府招标的节能产品,新购用能设备符合国家节电、节水和环保要求。
该院还严格执行办公用品采购、配备和领用制度,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提倡纸张双面使用,探索建立废旧灯具、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的集中回收处理机制。
通过节能活动开展,该院干警节能低碳意识明显增强,2020年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8.6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7.54%,人均用水量下降96.29%。( 高忠祥 任洪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