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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德州市“诚信之星”推选活动启动

2024-05-30 11:17:44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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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推进美德德州和信用德州建设,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持续巩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表扬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模范人物,经德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德州市发展改革委批准,第五届德州市“诚信之星”推选活动今日正式启动。

此次活动由德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德州市发展改革委进行指导,德州市信用协会、德州市诚信文化促进会组织有关专家成立第五届德州市“诚信之星”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推选活动,并对评审结果负责。

推选标准方面共包括7条,要求申报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诚信风尚中发挥积极作用;诚信事迹特别突出,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在从事生产活动中能坚持质量至上,在从事经营活动中能坚持信守契约,在从事服务工作中能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积极参与本单位、本系统、本辖区的诚信建设,在推进美德德州信用德州和诚信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应有的贡献;诚信事迹具备标杆典型意义,被有关主管部门、系统行业予以通报表扬或表彰;诚信事迹具有先进榜样形象,被新闻媒体予以报道;诚信事迹起到引领示范作用,获有关领导批示;热爱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按照实施步骤,推选分为四个阶段推进:6月上旬为宣传发动阶段,7月底前推荐候选人,8月份进行组织审核,9月份评审委员会将综合相关情况,最终评出30名入选人员,授予第五届德州市“诚信之星”称号,同时授予30名人员为第五届德州市“诚信使者”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并进行通报表扬。潘晓泉 张璐璇)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刘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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